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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质监站发布“关于进一步开展市政公用(轨道交通)工程精细化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”
作者:    发布于:2020-05-13 09:48:23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】浏览 (236)

城市精细化管理是市委市政府“六争攻坚”“城乡争优”的重要内容,是当前的重点工作,根据《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(城市管理局)关于进一步开展城市精细化大排查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甬综执〔2018〕66号)文件精神,结合2018智博会、人才科技周和尼斯国际嘉年华等环境保障工作要求,为切实做到靠前时间发现、处置和解决问题,全面提升工程施工环境整治水平,经研究,站里决定开展市区市政公用(轨道交通)工程精细化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重点

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主要涉及市区市政公用(轨道交通)在建工程沿线环境整治,主要为:在建工地管理责任是否落实,可视范围内有无存在围挡不规整、环境脏乱差等现象。

二、行动时间

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时间为三个月,即从9月1日至12月20日。

三、工作方式

大排查主要以徒步行走方式开展,确保工程沿线全覆盖;大整治按责任主体进行落实,做到即查即整、限期完成;大提升以各项目为主体,做到“三个决不放过”,即:问题未解决决不放过,责任未落实决不放过,长效机制未建立决不放过。

(一)开展问题大排查。建设单位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负总责,集中人员、集中精力、突出重点,逐个项目,开展检查排查,建立问题清单,并加强督促整改,确保每个事项有落实。

(二)实施环境大整治。已开工项目,施工单位应加强围挡保洁、维护等动态管控,落实工地出入口保洁、车辆冲洗、余土覆盖等防尘措施;新开工项目,应严格按照《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》设置现场围挡,落实扬尘控制及环境整治措施。监理单位应加大围挡、扬尘管理巡查力度,做好围挡及扬尘控制验收工作,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环境整治各项管控措施。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即发现即整治原则开展,确因具体原因无法立即整改的,需说明原因,明确完成时限,并向我站报备。

(三)促进管理大提升。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契机,提高管理标准,压实管理责任,完善精细化管理措施,建立扬尘控制、环境保障长效机制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。……

(二)加大力度,确保长效管理。……

(三)全面排查,强化监督执法。……

(四)做好信息报送工作。各施工项目部于9月7日前制定完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,并存档项目部备查,建设单位于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。联系人:孙亮亮,联系方式:0574-8723593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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